资产名称 |
价格上限标准 |
实物量标准 |
使用年 限标准 |
台式电脑 |
6000元/台 |
1/人(涉密电脑、外网电脑经批准另行配备) |
单位台式电脑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20% |
6年 |
笔记本电脑 |
9000元/台 |
1台/厅级岗位;2台/内设机构(或l台/4人,不足4人按4人计算) |
总数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%。外勤单位可增加笔记本电脑数量,但应同时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电脑 |
6年 |
打印机(包括一体机) |
激光A3幅面 |
7000元/台 |
1台/内设机构 |
单位根据需要可以选择配备A3、A4打印机,但打印机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%。 |
6年 |
喷墨A3幅面 |
2500元/台 |
针式A3幅面 |
2500元/台 |
激光A4幅面 |
2000元/台 |
1台/厅级岗位; 2台/内设机构(或1台/4人,不足4人按4人计算) |
针式A4幅面 |
2000元/台 |
喷墨A4幅面 |
1500元/台 |
票据针式打印机 |
3000元/台 |
按需要配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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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年 |
传真机 |
2500元/台 |
1台/厅级岗位;1台/内设机构 |
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% |
6年 |
复印机 |
25000元/台 |
1台/内设机构 |
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%,单位不足20人的,按20人计算 |
6年或复印35万张 |
速印机 |
30000元/台 |
1台/单位 |
仅限于50人以上独立发文单位 |
6年或复印35万张 |
扫描仪 |
2000元/台 |
按需要配备 |
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% |
6年 |
碎纸机 |
1000元/台 |
1台/办公室 |
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40% |
6年 |
电话机 |
200元/部 |
按需要配备 |
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% |
长期使用 |
照相机 |
卡片机 |
1500元/台 |
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%,行政执法所需照相机经批准另行配置。 |
8年 |
单反套机 |
7000元/台 |
摄像机 |
9000元/台 |
1台/单位 |
100人以上单位可增配一台 |
8年 |
投影仪 |
15000元/台 |
按需要配备 |
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% |
8年 |
录音笔 |
1000元/个 |
按需要配备 |
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% |
6年 |
空调 |
1P |
2000元/台 |
房间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,按照1台/房间配置。 |
8年 |
1.5P |
2500元/台 |
房间面积为15-25平方米,按照1台/房间配置。 |
8年 |
2P |
4000/台 |
房间面积为25-35平方米,按照1台/房间配置或总价控制。 |
8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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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P |
5000元/台 |
房间面积为35-55平方米,按照1台/房间配置或总价控制。 |
8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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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P |
8500元/台 |
房间面积超过55平方米,1台/房间或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|
8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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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单位实有人数超过单位编制人数的,按编制人数计算。
2.本表中所列通用办公设备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设备。
3.本表中所列“长期使用”是指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;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,但尚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,应当继续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