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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学院实验中心防火安全责任
2018-11-14 09:11  

为确保材料学院实验中心教学、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书和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特制定学院防火安全责任书。

一、责任内容:

中心各实验室要切实加强防火安全,贯彻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学院所属各单位要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和职工岗位责任制。  

1、实验中心所属各单位要妥善保管消防器材和设施,确保消防设施完好。严禁堵塞消防通道或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,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。

2、建立经常性的检查、记录制度,及时堵塞漏洞,消除各种火灾隐患。对防火重点部位做到定岗、定人,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。节假日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,确保节假期间安全。

3、切实加强对实验室的电源管理和控制,严禁违章拉线、私用电器,实验室使用明火要有安全措施。

4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,加强防火人员的培训。

二、奖励与惩罚

中心各单位确实、认真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,保证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要及时整改,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的负责人要批评教育,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,根据《西安理工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评比条件与奖励办法》进行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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